证监系统离职人员要入股拟上市公司,得接受核查了。5月28日,证监会发布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以下简称《指引》),明确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公开发行并上市或新三板精选层挂牌企业的核查要求,对属于规范范围的离职人员突出靶向监管、压实中介机构核查责任、维护市场“三公”秩序。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督促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等有关方面要进一步落实好《指引》精神。一方面在股东穿透核查过程中坚持实质重于形式,切实防范利用上市进行利益输送、违法违规“造富”等情形发生
2021-05-29 00:16:00 指引 离职 发行 人员 股东 上市 东瑞股份 炬申股份 大中矿业 盛航股份 依依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