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是规则导向型市场,规范要求极高。30年来,为适应资本市场发展壮大的需要,证监会始终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立足国情,借鉴国际最佳实践,大力推动资本市场法治建设为增强公募基金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推动基础设施REITs试点,有效填补了中国资产管理市场的产品空白,有助于实现基础设施的高质量发展,降低政府和企业债务风险。
基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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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法夯实行业发展基础 机构投资者力量不断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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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协等联合发布《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指引》
据中证协发布15日消息,为了规范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的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提高投资者服务水平,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的指导下,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联合发布《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指引(试行)》,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协会将会同有关单位开展证券经营机构投诉处理培训和交流,做好相关规则解读,引导经营机构进一步加强投资者保护工作,更加积极地回应投资者诉求,按照《指引》规定做好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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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协、中期协、中基协联合发布《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指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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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岩资产虚增基金财产18.27亿
近日,广东证监局披露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曝光了广州基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岩资产)存在的多项违规行为,包括挪用基金财产、承诺最低收益、篡改估值数据等。其中在篡改估值数据方面,以逐只产品最后一次虚假净值与真实净值比较测算,共虚增基金财产达18.27亿元,净值虚增比例均值为111.09%,净值虚增比例最高值为324.65%。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广东证监局作出决定,基于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行为,对基岩资产责令改正,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赫旭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基于挪用基金财产的行为,对基岩资产责令改正,并处以3万元罚款;对赫旭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基于违规向投资者承诺最低收益的行为,对基岩资产责令改正,并处以3万元罚款;对赫旭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综上,对基岩资产责令改正,并处以106万元罚款;对赫旭给予警告,并处以36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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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科技监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野:修订基金法 明确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持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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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张野:建议构建证券市场民事赔偿责任分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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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发布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三项主要业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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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基金又爆“老鼠仓”,这次是风控人员!跟着基金交易超6000万
今天证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发布一份处罚决定书显示,深圳一大型基金公司风险管理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查看公司旗下一只公募基金的下单指令,在三年间分别操作三个他人证券账户进行趋同交易,期间累计违规交易6097.87万元,合计盈利33.53万元。最终被内蒙古监管局处以3年市场禁入,同时罚一没一、共计罚没近68万元的处罚。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12年《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2015年《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内蒙古监管局决定:对方华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当事人在禁入期间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同时没收方华违法所得335,273.36元,并处以34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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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基金又爆“老鼠仓” 这次是风控人员!跟着基金交易超6000万 盈利33万!1年换1个账户操作...
今天证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发布一份处罚决定书显示,深圳一大型基金公司风险管理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查看公司旗下一只公募基金的下单指令,在三年间分别操作三个他人证券账户进行趋同交易,期间累计违规交易6097.87万元,合计盈利33.53万元。最终被内蒙古监管局处以3年市场禁入,同时罚一没一、共计罚没近68万元的处罚。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12年《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2015年《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内蒙古监管局决定:对方华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当事人在禁入期间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同时没收方华违法所得335,273.36元,并处以34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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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私募基金投资者保护的四个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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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5%以上股权、实控人变更申请提速 或为股权激励做准备
证监会官网显示,上周(9月14日~20日)共有三家公募基金向证监会递交了《变更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审批申请,分别为富安达基金、睿远基金和华安基金。今年以来,公募基金频频上报此类申请,从年初的国金基金、华宸未来基金,到北信瑞丰基金、广发基金,再到上周的三家,年内总申报数量已达9家。自2013年6月新《基金法》明确允许公募基金公司可以实行专业人士持股计划,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后,我国公募基金行业的股权激励逐渐普及开来,也因此业内人士会对上述三家公司有类似的预期,而南方、易方达、汇添富、中欧、银华等大型基金公司早已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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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基金5%以上股权、实控人变更申请提速 原因何在?
证监会官网显示,上周(9月14日~20日)共有三家公募基金向证监会递交了《变更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审批申请,分别为富安达基金、睿远基金和华安基金。今年以来,公募基金频频上报此类申请,从年初的国金基金、华宸未来基金,到北信瑞丰基金、广发基金,再到上周的三家,年内总申报数量已达9家。自2013年6月新《基金法》明确允许公募基金公司可以实行专业人士持股计划,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后,我国公募基金行业的股权激励逐渐普及开来,也因此业内人士会对上述三家公司有类似的预期,而南方、易方达、汇添富、中欧、银华等大型基金公司早已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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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基协:注销京驰资本等22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中基协表示,已注销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妥善处置在管基金财产,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2020-08-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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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钢:推动长期投资制度建设 优化资本市场生态
第三,要推进功能监管和境内外监管协调,把公募、私募基金和公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统一到基金法下,进一步提升功能监管的有效性,减少监管套利,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
2020-07-10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