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

  • 质押股票冻结再获规范 超额冻结痛点缓解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冻结上市公司质押股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目前能看到上市公司的杠杆比率数据,包含了股权质押和其他融资工具在内的很多方面,对于股权质押风险的刻画实际上处于较为模糊的状态。

    2021-03-08 00:51:00

  • 证监会等四部门规范法院冻结上市公司质押股票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冻结上市公司质押股票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针对目前实践中存在的质押股票超标的额冻结、被冻结股票披露信息不完整以及质权人无法自行变价等问题,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解决方案,明确了质押股票新型冻结方式的方案,允许质权人自行变价股票实现质押债权。对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对于质权人来说,这其实是增加了变价途径,从而减轻了债务质押的风险,尤其是当上市企业出现债务问题,市场价格变动剧烈,及时变价有助于质权人回收债权。从而加速了股票市场质权债务的出清。

    2021-03-08 08:34:00

  • 冻结上市公司质押股票有新规范 允许质权人自行变价股票实现质押债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意见》主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超标的额冻结股票的问题;二是质权人面临司法冻结,质权难以到位的风险。此次《意见》对于保护质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利,维护资本市场稳定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各地法院在具体适用《意见》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充分保障债权人、债务人救济权利,依法公正保障当事人、质权人合法权益。

    2021-03-08 04:10:00

  • 港股早知道:美国国会参议院通过1.9万亿美元经济救助计划

    新华社:习近平3月6日下午看望了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的医药卫生界、教育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听取意见和建议。习近平强调,要集中力量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解决一批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设备、疫苗等领域“卡脖子”问题。嘉实基金董事总经理张金涛表示,2021年港股投资机会大概率强于A股。总体看来,港股具有估值低位、长期盈利向好、中长期流动性有望宽松和行业结构长期优化四大优势。

    2021-03-08 03:30:00

  • 早盘内参:券业大利好!短融券管理办法时隔17年后首次修订

    习近平:加快解决一批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设备、疫苗等领域“卡脖子”问题;李克强: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提高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海关总署:前2个月我国进出口增长32.2%。亚洲股市:3月5日,日经225指数跌0.23%,报28864.32点。韩国KOSPI指数跌0.57%,报3026.26点。

    2021-03-08 04:30:00

  • 四部门规范法院冻结上市公司质押股票 专家称有助于缓解股票市场流动性风险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冻结上市公司质押股票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针对目前实践中存在的质押股票超标的额冻结、被冻结股票披露信息不完整以及质权人无法自行变价等问题,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解决方案,明确了质押股票新型冻结方式的方案,允许质权人自行变价股票实现质押债权。对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对于质权人来说,这其实是增加了变价途径,从而减轻了债务质押的风险,尤其是当上市企业出现债务问题,市场价格变动剧烈,及时变价有助于质权人回收债权。从而加速了股票市场质权债务的出清。

    2021-03-07 19:37:00

  • 最高法等四部门明确质押股票新型冻结方式技术方案 允许质权人自行变价股票

    最高法3月6日消息,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冻结上市公司质押股票工作的意见》(法发〔2021〕9号)(以下简称《意见》),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相关部门负责人说,关于“标记”和“冻结”的关系,可以简单概括为“冻结”是目的,“标记”是实现冻结这一目的的手段。

    2021-03-07 00:28:00

  • 四部门规定:允许质权人自行变价股票实现质押债权

    据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冻结上市公司质押股票工作的意见》(法发〔2021〕9号)(简称《意见》),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四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意见》回答了记者提问。上述负责人表示,在起草《意见》过程中,我们高度重视对案件债权人、债务人权益保护问题,并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论证。

    2021-03-07 00:04:00

  • 周末要闻汇总:券业大利好!短融券管理办法时隔17年后首次修订

    券业大利好,短融券管理办法时隔17年后首次修订;美国国会参议院通过1.9万亿美元经济救助计划;资本市场“十四五”要点出炉,全面实行注册制。成立十年后,知乎终于要上市了。3月5日,中文问答社区知乎(Zhihu Inc)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递交了首份F-1招股书。

    2021-03-07 13:26:00

  • 四部门: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冻结上市公司质押股票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冻结上市公司质押股票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质押股票在系统中被标记后,质权人持有证明其质押债权存在、实现质押债权条件成就等材料,向人民法院申请以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在质押债权范围内变价股票的,应当准许,但是法律、司法解释等另有规定的除外。答:在起草《意见》过程中,我们高度重视对案件债权人、债务人权益保护问题,并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论证。

    2021-03-06 12:08:00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冻结上市公司质押股票工作的意见

    意见提出,需要冻结的股票存在多笔质押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某一笔或者某几笔质押股票进行标记。未指定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者证券公司对该只质押股票全部进行标记。第十二条其他国家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就质押股票处置变价等事项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产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各自的上级机关协商解决。

    2021-03-06 11:49:00

  • 最高法等四部门联合发文明确:按比例冻结质押股票 允许质权人自行变价股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冻结上市公司质押股票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近日印发,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各地法院在具体适用《意见》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充分保障债权人、债务人救济权利,依法公正保障当事人、质权人合法权益。

    2021-03-06 15:21:00

  • 深交所优化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

    记者2日从深交所方面获悉,深交所对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进行优化,修订了原暂行办法,当日正式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业务办法》。根据优化后的业务安排,深交所对协议回购交易主协议相关内容进行了适应性调整,形成新版主协议,并设置了6个月的实施过渡期,以确保新旧主协议平稳过渡,市场参与方需在过渡期内尽快签署新版主协议并完成备案。为提高市场机构主协议备案便利性、时效性,新版主协议将采用电子化备案方式。

    2021-03-03 00:02:00

  • 深交所优化债券协议回购 提升市场参与主体获得感

    为健全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机制,加强相关风险防控,确保业务平稳运行,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进行优化,配套修订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暂行办法》,现将修订后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业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予以发布。八、《办法》自2021年5月17日起施行,本所于2015年8月21日发布的《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暂行办法〉的通知》(深证会〔2015〕263号)同时废止。请各市场参与人做好相关业务与技术准备。

    2021-03-02 16:51:00

  • 深交所两方面优化债券协议回购 提升市场参与主体获得感

    为健全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机制,提升深市债券基础设施服务能力,深交所对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进行优化,修订了原暂行办法,于2021年3月2日正式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业务办法》(以下简称《业务办法》)。考虑到市场机构需要进行联网测试和账户报备等准备工作,为给市场各方提供充足准备时间,《业务办法》将于2021年5月17日起施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根据优化后的业务安排,深交所对协议回购交易主协议相关内容进行了适应性调整,形成新版主协议,并设置了6个月的实施过渡期,以确保新旧主协议平稳过渡,市场参与方需在过渡期内尽快签署新版主协议并完成备案

    2021-03-02 18:36:00

  • 净利起伏不定外贸风险增大 这家新材料细分龙头拿什么上科创板

    新材料具有知识与技术密集度高、与新工艺和新技术关系密切、更新换代快、品种式样变化多、产品附加值高等特点。值得关注的是,该公司在上述有息债务融资过程中,将公司厂房、土地、设备、专利等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如果发生偿债违约的事项,债权人有权对公司抵押、质押的资产进行处置,行使优先偿还权,这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严重不利影响。此外,在银行债务、融资租赁债务、保理债务中还存在大量公司股东提供的关联担保,若公司经营发生不利变化,关联担保或带来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应,甚至形成不良债务。

    2021-03-01 16:24:00

  • 2月A股减持近700笔 有ST公司董事长增持被质疑“规避退市”

    数据统计显示,2月A股市场一共公告发生了694笔减持、373笔增持(按照公告日期,已剔除发生在2月之前但公告日在2月1日之后的增减持,但未剔除起始日期在2月之前、而最后增减持日期在2月之后的区间增减持行为)总之,重要股东增减持行为可以作为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但只是决策的依据之一,长期投资最重要的仍然是对基本面的持续跟踪与关注。

    2021-02-27 16:14:00

  • 苏宁易购又有大动作!张近东筹划出让20%至25%股权 接盘方或为国资

    2月25日午间,苏宁易购发布停牌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张近东以及股东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拟筹划公司股份转让事宜,预计转让比例20%-25%,股权受让方属于基础设施等行业对于苏宁的战略聚焦,张近东说:“该中路开团的时候,就不要分路带线,只有懂得集中火力强化攻势,苏宁才能够在核心战场实现突围。”

    2021-02-25 16:28:00

  • 炸锅!苏宁要换老板?张近东拟转让最高25%股份 国资接盘?被并购所累 苏宁何去何从?

    而立之年的苏宁,迎来了最关键的时刻。今日早间,苏宁易购(002024)突然宣布,拟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公司股票于2月25日开市起临时停牌。公告一出,便让市场炸锅。据不完全统计,在这场并购战略中,苏宁电器集团与苏宁易购累计耗资超过400亿元,这也让苏宁的资金链承受了巨大的压力。

    2021-02-25 16:38:00

  • 牛年“第一妖股”来了!连续两个跌停 3万股民懵了

    2月24日,京蓝科技开盘即一字跌停,下跌10.07%报2.68元,最新总市值27.43亿元。截至午间收盘,卖一封单仍有逾23万手。这已是该股连续第二个交易日跌停。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司法诉讼等方式处置乌力吉质押股票以实现债权,拟减持14453691股,占其持股总数的25%,占公司总股本的1.41%。

    2021-02-24 14: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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