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大高新4月22日晚间披露一季报。好消息是,四年多前借道定增“入场”的多名股东所持股份终于流通了;坏消息是,工大高新股票离摘牌只剩2个交易日了。由于成交清淡,这些定增股东及其他多数中小股东都无法全身而退,大概率将转道股转系统继续“陪跑”。以工大高新22日收盘价0.4元计算,这些定增对象持股四年多,浮亏高达93%。
2021-04-23 12:30:00 大股东 股东 流通 股份 季报 交易日 楚天龙 真爱美家 中农联合 华亚智能 震裕科技
4月22日,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原主任、清华大学中国企业研究中心研究员楚序平在出席《卓越董事会全球最佳实践》的新书发布活动中表示,独立董事不独立的问题是现在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的难点,要改变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或大股东邀请独立董事的制度,由第三方机构向上市公司选派符合需求的独立董事。 4月22日,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原主任、清华大学中国企业研究中心研究员楚序平在出席《卓越董事会全球最佳实践》的新书发布活动中表示,独立董事不独立的问题是现在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的难点,要改变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或大股东邀请独立董事的制度,由第三方机构向上市公司选派符合需求的独立董事。此外,独立董事的薪酬也不应当由上市公司支付,而应当是上市公司将相关费用上交至前述独立第三方机构,再由该机构向独立董事发放薪酬,薪酬也需要与独立董事的贡献对等。
2021-04-23 21:01:00 董事 独立 上市 研究 研究中心 楚天龙 真爱美家 中农联合 华亚智能 震裕科技
4月20日晚间,立讯精密披露年报,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925.01亿元,同比增长47.96%;净利润为72.25亿元,同比增长53.28%;拟10派1.1元。在市场担忧苹果减单风险、业绩压力及大股东减持等多重因素下,近期公司股价也蒙上了阴影。 4月20日晚间,立讯精密披露年报,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925.01亿元,同比增长47.96%;净利润为72.25亿元,同比增长53.28%;拟10派1.1元。在市场担忧苹果减单风险、业绩压力及大股东减持等多重因素下,近期公司股价也蒙上了阴影。
近日,四川证监局官网发布一则行政处罚措施,银泰证券某营业部原总经理刘某杰身为证券从业人员,借用他人账户、私下接受客户委托违法买卖股票,情节严重,被处以3年证券市场禁入、累计罚没1430万元的行政处罚。事实上,近年来银泰证券已曝出多起内控管理缺陷问题,屡遭监管处罚,而其股东又忙于清仓转让,或也无心公司治理。另据券商中国报道,作为一家行业的中小券商,在过去十余年里,银泰证券的业绩一直处在行业垫底位置并且不见起色。2010年,银泰证券净资产为13.61亿元,排名第79;营收2.58亿元,排名87;净利润7237万元,排名第79.2019年,银泰证券的净资产28.65亿元,行业排名下降至87名;营收4.15亿元,排名88;净利润1.15亿元,排名第75。
河北银保监局披露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称,经查,于英军在晋州恒升村镇银行工作期间,对该行违规发放借冒名贷款负有主要责任,且严重越权审批财务开支,拟对于英军作出取消终身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并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另外,经查,周青松、郭欣、周翠欣、黄策、杨猛、李浩天、郑川广、刘晓、张雨萌在晋州恒升村镇银行工作期间,对该行违规发放冒名贷款负有直接责任,拟对其作出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判决书显示,赵强控股晋州恒升银行不仅是为了规避监管要求,还借隐形大股东的身份将该行当成了自己的私人金库。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昨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将坚持“一案双查”,重拳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恶性违法行为,坚决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责任。下一步,证监会将加强执法司法协同,坚持“一案双查”,重拳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恶性违法行为,坚决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责任,不断健全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的立体式追责体系,维护市场“三公”秩序。同时,继续加强对上市公司的全链条监管,督促上市公司和大股东严守“四条底线”,即不披露虚假信息、不从事内幕交易、不操纵股票价格、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压实上市公司主体责任,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证监会昨日通报了2020年以来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件办理情况。去年以来,证监会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办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共办理该类案件59起,占办理信息披露类案件的23%,向公安机关移送相关涉嫌犯罪案件21起陈捷表示,证监会将坚决贯彻《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若干意见》,按照“零容忍”工作要求,以落实新证券法、刑法修正案(十一)为契机,加强执法司法协同,坚持“一案双查”,重拳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恶性违法行为,坚决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责任,不断健全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的立体式追责体系,有效维护市场“三公”秩序。同时,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继续加强对上市公司的全链条监管,坚持科学监管、分类监管、专业监管、持续监管,督促上市公司和大股东严守“四条底线”,即不披露虚假信息、不从事内幕交易、不操纵股票价格、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压实上市公司主体责任,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有效化解风险,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证监会4月16日通报了2020年以来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件办理情况。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重拳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恶性违法行为,有效维护市场“三公”秩序,同时,继续加强对上市公司的全链条监管,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证监会强调,下一步,将坚决贯彻中央《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若干意见》,按照“零容忍”工作要求,以落实新证券法、刑法修正案(十一)为契机,加强执法司法协同,坚持“一案双查”,重拳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恶性违法行为,坚决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责任,不断健全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的立体式追责体系,有效维护市场“三公”秩序。同时,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继续加强对上市公司的全链条监管,坚持科学监管、分类监管、专业监管、持续监管,督促上市公司和大股东严守“四条底线”(不披露虚假信息、不从事内幕交易、不操纵股票价格、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压实上市公司主体责任,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有效化解风险,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4月16日,在证监会例行发布会上,证监会稽查局副局长陈捷表示,2020年以来,证监会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决策部署,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工作方针,坚持“四个敬畏、一个合力”的监管理念,围绕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总体要求,突出执法重点,突出精准...陈捷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坚决贯彻中央《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若干意见》,按照“零容忍”工作要求,以落实新证券法、刑法修正案(十一)为契机,加强执法司法协同,坚持“一案双查”,重拳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恶性违法行为,坚决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责任,不断健全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的立体式追责体系,有效维护市场“三公”秩序。同时,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继续加强对上市公司的全链条监管,坚持科学监管、分类监管、专业监管、持续监管,督促上市公司和大股东严守“四条底线”(不披露虚假信息、不从事内幕交易、不操纵股票价格、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压实上市公司主体责任,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有效化解风险,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