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消息,2021年3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深圳美团优选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价格行为案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涉及商品多、持续时间长,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召开行政指导会进行提醒告诫后,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仍在继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四条、第七条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责令改正,合并罚款150万元。当事人如对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先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本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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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市场监管总局:对深圳美团优选科技有限公司合并罚款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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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处罚橙心优选等五家社区团购企业 罚款总计6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