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未参与过股票操纵,从未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支付保证金、提供内幕信息。”面对网络上关于操作股价的爆料,美克家居向上证报记者回应称。截至一季度末,“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持有美克家居3000万股,“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持有美克家居2981.24万股,均为当季新进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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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纵股价”爆料有回应!美克家居:纯属主观臆造 从未参与、从未付钱、从未提供内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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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预警!700亿上海电气或损失83亿 牵出一堆大集团!这只白马股也现利空
5月30日晚间,市值超700亿(A股+H股)的上海电气突然发布重大风险提示公告称,若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出现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存货无法变现等重大损失,将导致母公司权益投资全额损失,从而减少公司归母净利润5.26亿元;另加上因通讯公司可能无法偿还公司向其提供的股东借款77.66亿元,上述极端情况下,最终可能对公司的归母净利润造成83亿元的损失(即对通讯公司的股东权益损失和股东借款损失)。资料显示,乐普医疗是国内心血管医疗器械细分领域龙头企业。主要从事冠状动脉介入心血管病医疗器械和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家科技部授予的唯一的国家心脏病植介入诊疗器械及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09年创业板首批上市企业之一,是国内高端医疗器械领域可与国外产品形成强有力竞争的少数企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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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官员不当入股IPO迎严监管 证监会“刀刃向内”出台相关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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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客爆买19股 “东北茅”获杠杆资金大手笔加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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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晚间沪深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公告最新快递
5月31日晚间,沪深两市多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以下是重要公告汇总。天赐材料:与宁德时代的物料供货协议执行存在不确定性天赐材料(002709)5月31日晚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司5月28日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宁德凯欣与宁德时代签订物料供货协议的公告》,该协议为物料供货的框架性协议,涉...五矿资本(600390)5月31日晚间公告,持股4.95%的股东兴证全球基金拟通过其设立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于2021年6月24日至9月21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不超过4498.07万股公司股票,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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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买买!“小姚老板”两天扫货1.2亿 跻身这家银行前十大股东 为何如此偏爱?
资本市场大鳄姚振华的弟弟、市场人称“小姚老板”姚建辉又出手加仓郑州银行,5月26日、27日出手1.2亿港元扫货6145万股郑州银行H股,密集“买买买”之后已跻身郑州银行前十大股东。5月28日晚间,香港联交所披露易显示,郑州银行(06196.HK)获股东莱华控股集团(以下称“莱华控股”)于5月27日在场内以每股均价1.9852港元、买入3155万股,耗资6263.3万港元。姚建辉买入郑州银行,除了银行牌照,两者是否有业务资源、生态赋能考虑?对于买入郑州银行的交易,有接近交易人士在券商中国记者采访时称,“只是港股二级市场的一次普通买卖,可能涉及到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也不会对银行经营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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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周这只券商股解禁市值超210亿元 流通盘将大增2.7倍 还有这些股票解禁压力大
数据显示,除将上市的新股外,下周将有34只个股面临解禁,合计解禁量为44.52亿股,按最新收盘价计算,合计解禁市值为490.65亿元,较本周解禁市值1439.80亿元环比减少65.92%。中泰证券6月3日解禁的股份来自于34个股东,分别为为济南西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山东永通实业有限公司、上海禹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21年2月更名为德州禹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宁波美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21年3月更名为安吉美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弘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等股东,其中济南西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山东永通实业有限公司、德州禹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解禁市值超过20亿元,安吉美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弘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解禁市值超过10亿元。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这5家公司为中泰证券第六至第十大股东,持股比例均在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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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提示重大风险 或损失83亿净利!交易所紧急发函
上海电气(601727)5月30日晚间公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讯公司”,公司持有40%的股权)应收账款普遍逾期,存在大额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在谈及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时,上海电气表示,上述风险可能导致通讯公司大幅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可能导致通讯公司经营困难,亦可能导致公司对通讯公司的股东借款形成重大损失,导致公司净利润大幅减少,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除上述风险事项外,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平稳,公司将继续围绕既定战略,推进各项主营业务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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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晚间沪深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公告最新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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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IPO股东穿透核查应坚持实质重于形式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28日表示,在IPO股东穿透核查过程中应坚持实质重于形式,切实防范利用上市进行利益输送、违法违规“造富”等情形发生。对于持股较少、不涉及违法违规“造富”等情形的,中介机构实事求是出具意见后可以正常推进审核,要纠正核查工作中存在的免责式、简单化不良倾向。对此,证监会及时加以引导,强调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重要性原则穿透核查拟上市企业股东,同时指导沪深证券交易所出台股权“最终持有人”认定标准,明确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集体所有制企业、境外政府投资基金、大学捐赠基金、养老基金、公益基金、公募资产管理产品以及符合一定条件的外资股东等不需穿透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