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信材料4月26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定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相关公告。根据目前定期报告编制工作进展情况,本着审慎原则及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相关公告的披露时间延期至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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